如何幫助受虐待婦女
總的來說,一個受虐的婦女需要人:
認同她的處境
對她來說,她之所以容忍虐待乃是因她覺得沒有其他選擇。舉例來說:孩子的需要、經濟困難、沒有地方棲身、言語障礙及對社區資源認識不足。
她需要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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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相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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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公平地及平等對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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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緒支援
4
協助探究可行的選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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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人諒解她的痛苦和恐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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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聆聽
4
被關懷
了解這些後,若須協助她離開,她需要相信以下所列的部份或全部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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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力及虐待(不論任何程度)是違法及不能容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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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力並非是她咎由自取
4
暴力是不能合理法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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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境不會自動改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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侮辱對她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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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是有其他可行的選擇
若她決定離開,她將會需要實際的幫助及情緒上的支持,鼓勵她為自己的需要作出決定,而非為她做決定。
最終來說,她需要賦予能力,助她堅強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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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摘錄及翻譯自
(Translation
of excerpts from) :Information
provided by Edmonton John Howard Society
Family Violence Prevention
Centre
愛民頓約翰侯活會─防止家庭暴力中心
Address地址 : #101,
10010-105 Street, Edmonton, AB. T5J 1C4
Telephone電話:
423-1635
Chinese中文:
919-8527 Fax 傳真 : 425-1699
Web
Site
網址 : www.johnhoward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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